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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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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宏轩:人民卫士写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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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0 月 14 日 星期    【打印】  
冯宏轩:人民卫士写忠诚
    冯宏轩,38岁,现任偃师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十几年奋战在打击刑事犯罪第一线。

    2009年4月,岳滩镇连续发生系列持刀抢劫出租车案,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冯宏轩带领民警在易发案区域蹲守20余天,但犯罪嫌疑人始终销声匿迹。他立即调整侦查思路,通过回访受害人,掌握了罪犯的体貌特征等情况,并对案发周边村庄进行排查。经过两个多月艰苦细致的工作,岳滩镇黄大王庙村的张某进入侦查员的视线,最终6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打击黑恶势力,冯宏轩总是冲锋在前。2010年年初,接群众举报,李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开设多处赌场,存在涉黑嫌疑。经过慎重考虑,偃师市公安局再次将这一重任交到冯宏轩身上。冯宏轩带领民警经过数月的秘密调查,掌握了以李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诈骗、抢劫等多项犯罪事实。

    确定李某已逃至青海玉树地区后,冯宏轩又带领抓捕组赶赴玉树。由于玉树海拔较高,抓捕组民警出现了严重的高原反应,但他们一边吃药、吸氧,一边坚持工作,终将李某及其团伙骨干分子庞某抓捕归案并押解回偃师。最终,李某团伙的16名成员全部落网。

    2010年12月,偃师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李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该犯罪组织其余1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1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冯宏轩从警18年来,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获“省优秀人民警察”“中原卫士”等称号。他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忠诚誓言,如今依然奔波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 (王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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