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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起草《沐浴业管理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包括,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这使得小伙伴儿们炸开了锅。
“公共浴室还是公共的吗?”“早就应该测测啦!”“艾滋病出现第四种传播途径了?”……还有网民调侃称“洗个澡也管?干脆成立个‘洗澡办’好了!”
“这么一说倒还真有点儿怕了”
针对此话题,新浪微博发起了一项万人网络调查,目前的结果显示,72%的人支持这项规定,仅有21.8%的人表示反对,其他人则选择了“不好说”。
网民“落单的斯芬克斯”就表示:“这事说不清,各有各的看法,哥本来很喜欢泡澡,这么一说倒还真有点儿怕了!毕竟人身上难免有伤口而不自知。”
“我不歧视性疾病患者,但是以防万一,还是支持这个规定。”在珠海一家中学工作的李女士说。
李女士认为,那些身患传染性疾病的人在去公共洗浴场所前,也应该考虑是否会给周围的人带来感染风险。正所谓“普通人要理解艾滋病人,艾滋病人也得理解普通人吧。”
“共浴不会传染,这是一种歧视”
对此,国内知名艾滋病专家、马丁奖得主张北川表示,科研结果表明,公共浴室的水是绝对不可能传播艾滋病的。
“在这个问题上,不存在概率大小的讨论,HIV的传播是需要含有HIV的一定浓度的鲜血和他人的新鲜伤口直接接触才可能实现的。”张北川说。
智行基金会一直致力于艾滋病领域的救助与反歧视工作,该组织中一名姓孔的工作人员也表示,通常情况下,与艾滋病患者共浴不会传染艾滋病,知识才能消除恐惧,应该让公众更多地了解艾滋病毒传播途径。
“虽然动机是出于保护公共健康,但是这项规定对于艾滋病人带有明显的歧视之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说。
夏学銮表示,中国大众对于艾滋病本就讳莫如深,国家部门出台这样的规章更是在明文提醒大家“艾滋病患者跟我们不一样”,这会加剧公众对他们的误解和歧视,而且公开悬挂警示如同将性病和艾滋病患者拉出示众,缺乏人道。
网民“这太阳真好”“阿强同志”也表示,该规定既违反科学知识,又公开传播歧视,应该修改。
“难不成让顾客先体检再泡澡”
一位匿名的艾滋病患者告诉记者,就算门口贴着告示说不让艾滋病群体入内,该洗澡的还是得去洗。他表示,小心“圈内”一些激进的人看到这样的标志后,偏要进来,甚至故意传播。
对此,不少网民表达了自己的疑惑:“欢迎禁止,但怎么执行?”“怎么实施?现场抽血吗?”……
“谁有病谁没病这哪能知道,我们不可能让顾客先做个体检再消费吧。”北京一家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如果在更衣室发现客人有比较明显的皮肤病,我们会予以劝阻,但艾滋病可就看不出来了。”
同时,该工作人员说,“如果《意见》通过,希望国家能出台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让我们经营者也有章可循。”
此外,张北川表示,某些性病和皮肤病确实有可能通过公共浴池传播,但是概率极低。“与其禁止这些病人去公共沐浴场所,还不如加强公共沐浴场所的自身管理,责令其做好浴巾消毒,保证水质和环境的清洁。”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新媒体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