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孟津县围绕该县东苑小区违规加高楼层并违规销售问题,严肃查处开发商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和责任人。
上周,有居民反映孟津县城东苑小区1号楼原本应建12层却建了19层,由于加盖部分属于违章建筑,业主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孟津县当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调查组查明,2009年孟津县在修编县城总体规划时,专家组提出新老城区接合部宜建高层建筑,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县规划委员会研究决定采纳专家组意见。县城建联席会议根据开发商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研究并原则同意会盟大道东端新老城区接合部东苑小区1号楼,在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情况下变更为19层,并完善相关手续。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此意见,重新按19层设计进行了建设施工。
调查组查明,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规划设计后,未经审批即进行建设施工并违规销售房屋;东苑小区1号楼未发现安全问题,加高后未对其他住户采光造成影响。目前,有关部门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出罚款41.22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责令其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按程序补办手续。
针对该起违规开发问题,孟津县对负有责任的县房管局、县规划局实施了责任追究。给予县房管局局长李某,县规划局原局长董某、局长李某、原主管副局长苏某效能告诫,给予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杨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孟津县还以此为警示,要求全县各级部门和干部举一反三,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坚决杜绝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
(孟小津 宋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