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自豪)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市财政将出资设立企业还贷周转金,为我市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到期还贷续贷提供垫资服务。
截至7月底,全市中小微企业达到2.3万户,从业人员70.6万名,实现营业收入2842亿元。由于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财务制度不完善、信息不透明、潜在风险大等因素,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普遍存在。市政府金融办起草的这份指导意见,从信贷规模、货币政策、增信机制等方面提出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扩大信贷总量
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保每年实现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对不能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的金融机构,降低考评奖励等级直至取消年度考评奖励资格。
货币政策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每年争取投放再贷款10亿元、再贴现5亿元,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
建立增信机制
今明两年,市政府出资建立政府增信基金,与贷款企业保证金共同构建增信资金池,支持小微企业扩大贷款。对不使用政府增信基金自行成立互助合作商会融资的,融资额满1亿元,同级财政一次性奖励商会10万元。
发挥保险作用
对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贸易信用保险的保险机构进行补贴,鼓励保险机构对企业增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设立还贷周转金
市财政出资设立企业还贷周转金,委托金融机构封闭运作,为我市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到期还贷续贷提供垫资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
搭建信息平台
今年年底前建立企业信息征集机制,搭建企业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整合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人才技术、纳税缴费、劳动用工等信息资源,为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活动提供公正、透明、全面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