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讲述文史的,提到“洞房”时称其源于古代曾有过的穴居方式,或说“洞房”来自半坡遗址,使不少人以为“洞房”之“洞”即“洞穴”,这实在是一种误导。
其实,古代结婚用的卧室不称“洞房”而称“青庐”,“青庐”源于以青布幔为屋。此外也以“青庐”称结婚的事情,到了近现代仍有人以“青庐”指结婚,如郭沫若《卓文君》第二景:“卓翁,你该晓得,司马长卿名扬四海,如今尚未青庐,假使他能得女公子为他的内助,那岂不是天作之合吗?”
“洞房”二字,最初用来指宫廷中的豪华居室,后因文人诗作多以“洞房”指代男欢女爱的场所,“洞房”就渐渐专指婚房了。最有名的当数佳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又如《古今小说》有“双双拜了天地,又拜了丈人丈母,然后交拜礼毕,送归洞房做花烛筵席”。
从汉语的字义来考察,“洞房”之所以用“洞”,并非指“洞穴”。“洞房”曾指豪华居室,而豪华居室多处幽深难窥之地。“洞”即指深邃隐蔽或无可窥测之所,“洞房”则指深邃的内室。作为婚房,外人一般不可入内,所以,应该是送新人进入深邃之处,而万不可起着哄嚷嚷着去“闹洞房”,要闹也应在“洞房”之外才行。现代词语中有“洞”之词不少,如“洞察、洞彻、洞穿、洞府、洞见、洞晓、洞悉”等,其“洞”均表示深邃、透彻之义而与“穴”义无涉。
此外,乐器有“洞箫”,不是管上有洞,而是其深长不封底,于是“洞”义自明。
所以,莫将“洞房”的“洞”解释成“洞穴”。
(据《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