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智民,34岁,一级警司。嵩县公安局纸房派出所副指导员,纸房村警务室民警。
2004年8月,辖区村民曹某和朱某因20元工钱发生矛盾。朱某将曹某殴打致伤后,与其父外逃,案件一直悬而未结。虽然是一起小纠纷,但如果处理不好,当事人就会继续上访,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为处理好该纠纷,2012年7月,黄智民认真查阅了曹某的案卷,并先后多次到医院查找原始病历,却始终未果。
面对困难,黄智民没有气馁。历经波折,黄智民了解到朱某父子在平顶山某煤矿打工,遂和另一名民警于7月13日赶到平顶山煤矿。在他的耐心劝说下,7月15日上午,当事双方对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朱某拿出1万元现金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这起赔偿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2年3月25日,黄智民在辖区某村走访时,女村民王某试探性地问他:“如果有人夜里翻墙到我家中,该怎么处理?”黄智民在同王某交谈时发现其表情异常、欲言又止,断定其中定有隐情。回到所里,黄智民和所长刘五保研究后,和一名女民警一同来到王某家中询问。经了解得知,邻村魏某于3月24日夜翻墙到王某家中,对其进行挑逗、威胁。当天夜里,黄智民就这一事件进行了调查,证实王某所说基本属实。为预防案件发生,黄智民对魏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其写下保证,以后不再对王某进行纠缠。
然而,26日下午,在外打工的王某的丈夫张某得知这一消息赶回家中,听完妻子的哭诉后,挣脱王某的阻拦不知去向。得知这一情况,黄智民连续20多次拨打张某电话,终于与其取得了联系。见了面,黄智民将其招待到自己的办公室,耐心进行劝说,讲政策、讲法律、讲亲情,最终使张某心中的怒火渐渐平息了。
2010年以来,黄智民充分发挥民警治安调解职能,成功调解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轻微伤害、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等治安案件130余起。2011年,全省大调解现场会在纸房村警务室召开,对其经验予以推广。 (马少龙 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