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晓丹 通讯员 李曙光)昨日从市公用事业局、市燃气办获悉,今后,如果管道燃气用户不按期整改安全隐患,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将对其限制用气,待隐患消除后再恢复供气。
市燃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部分管道燃气用户存在私自改变或更换燃气管线走向和材质、燃气热水器未加装烟道、燃气胶管过长、胶管使用简易三通连接、安全间距不足、使用双火源以及室内装修遮挡管道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
近日,市公用事业局特别下发《关于治理管道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通告》。从即日起,该局安检人员将对管道燃气用户实施入户安检。
《通告》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按规定对用户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事项,应向用户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燃气用户应当配合燃气经营企业组织的入户检查,并签字确认入户安全检查结果;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应签收整改通知书;凡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限期完成整改;对拒不配合管道燃气企业安全检查,或者不按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的用户,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报经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限制用气措施,隐患消除后恢复正常供气;因拒不整改安全隐患,酿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负责人提醒,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实施入户安检后,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用户应根据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隐患整改,涉及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的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户内隐患,可拨打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24小时客服电话95158咨询、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