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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其中,诸多事先审查项目被取消等成为关注焦点。
近半年来,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21项,简政放权已是大势所趋、改革指向。社会普遍关注,简政放权以后政府干什么?
——“放权”并非“放任”。
“‘放权’不代表‘放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说,“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不代表企业就丧失监管。”
我国自2001年启动行政审批改革以来,累计取消、调整了200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但时至今日,有些政府部门仍然“该放的不放,该管的不管”。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指出,从目前审批权设置来看,一部分审批权是计划经济产物,应该取消;还有一部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要求新设立的,简单取消后可能出现很多问题。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地方拉动经济增长动力仍然强劲。放权后,如何防止各地项目投资“井喷”,引发新一轮重复建设和环境污染?食品安全、质量缺陷等问题频发,如何实现有效监管?
“目前在政府审批权中,‘放’与‘管’界限尚不清晰。”薛澜说。
——“简政”不是“减政”。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指出,在大幅度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同时,要防止出现“一放就乱、一乱就收”问题。在此过程中,要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
薛澜也认为,“放”和“管”要“双轮驱动”,简政不意味着减少监管。目前,“放”有积极措施,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按步骤清理审批清单;但在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方面,尚未看到实质性动作。
针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自律等手段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并不意味着监管职责的弱化,而是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薛澜说,如果只改革审批制度,没有其他配套改革,改革很难推进。配套改革包括政府职能转变、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能力的提高。要明确哪些职能是政府必须行使的,哪些是可以由社会和公共服务组织承担的。
——把“闲不住的手”变成管理职能创新“推手”。
“改革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管住管好该管的事。放和管两者齐头并进。”对简政放权改革,李克强总理做出了清晰的注解。
这些年总有人抱怨,一些政府部门总有双“闲不住的手”,处处设卡、层层审批。在改革指向下,“闲不住的手”要变为政府管理职能创新“推手”。
一方面,“放”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对食品、环境、安全生产等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领域,要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管”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把政府工作重点放在“保基本”上,在非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作用。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