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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全面增加城市绿量 打造生态宜居洛阳
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城市生态园林绿化相关文件
    本报讯 (记者 孙自豪)昨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主持召开2013年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园林绿化水平的意见》《洛阳市2014年城市生态园林绿化提升工作方案》《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年—2017年)》等。

    绿化指标将作为工程建设刚性指标

    《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园林绿化水平的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16年年底,基本形成生态良好、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全面覆盖、环境优美、层次分明、特色突出的城市绿化新格局。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860公顷以上;绿化覆盖率由目前的37.9%提高到2016年年底的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目前的8.47平方米提高到2016年年底的11平方米以上。建成区范围内除硬化外实现绿化全覆盖,单位庭院绿化达标率100%,居住小区绿化达标率85%。

    《意见》明确,在持续做大做强牡丹文章的基础上,按照“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草则草、物种丰富、生态多样”的理念,全方位提升城市区公园、广场、庭院、居住区、主次干道生态园林绿化水平,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大树成荫”的生态环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养工作,鼓励市民捐赠树木、社会企业筹资建设城市绿地。

    《意见》在绿化建设控制方面也提出明确要求:在今后的城中村、城边村和棚户区改造中,严格执行园林绿化建设标准要求,确保改造后绿地率不低于25%。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不低于30%。新建城市主干道的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不低于15%,新建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不低于35%。所有绿化指标将作为工程许可、审批和验收的刚性指标。

    《意见》提到,要启动立体绿化示范工程,对包括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商业街区等位置进行屋顶、墙面、棚架、栅栏、阳台绿化,对包括九都路改造中规划建设的4座过街天桥、滨河北路上拟建的5座过街天桥在内的新建桥梁,以及定鼎立交桥、牡丹大桥、王城大桥、西苑桥等已建桥体按照“生态园林”理念进行立体绿化。鼓励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屋顶绿化。

    明年实施225项绿化工程

    《洛阳市2014年城市生态园林绿化提升工作方案》明确,明年全年,我市计划实施225项绿化提升工程,实现新增绿地面积306.9公顷。 (下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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