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别是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高质量地评选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现将候选单位进行公示(如下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的有关问题说明:1.公示期为12月26日至31日,在公示期工作时间反映的情况有效。2.如需要反映情况,以真实姓名向市文明办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3.反映的问题要具体、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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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文明办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