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步伐,突出软件建设,率先建成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
1.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实现市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
2.图书馆建设。市、县两级图书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0.6册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7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3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3次以上。
3.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建设。市、县两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8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文化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的要求。
5.村(社区)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建设。80%的行政村(社区)建设面积不低于100平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每个文化活动室都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60%行政村建立农家书屋,藏书2000册以上。
6.公共电子阅览室(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建设。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市及所辖县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80%的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龚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