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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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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倾全市之力 建美丽洛阳
——洛阳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全民参与造林绿化行动倡议书
    (二○一四年一月)

    生态文明,盛德在木。城市之美,绿化为先。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人民携手并进,持续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如今的洛阳林木成荫、绿意盎然,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成为令人骄傲的绿色名片。

    纵观我市生态建设工作,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有不少问题:工业污染压力大、荒山绿化任务重、城市周边森林覆盖率低、中心城区园林绿化需提升。洛阳的生态环境需要造林增绿,洛阳的社会发展需要造林增绿,洛阳的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更需要造林增绿。造林绿化、园林提升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更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为推进生态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成果,加快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我们向全市人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示范带动、全民参与。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造林绿化、园林提升对改善生态、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将造林绿化与部门绿化、单位绿化相结合,落实“门前三包”绿化责任,因地制宜开展社区绿化、庭院绿化、屋顶绿化、露台阳台绿化、房前屋后空地绿化, 努力建设绿色廊道、绿色营区、绿色企业、绿色校园、绿色社区、绿色庭园。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投身造林绿化、园林提升,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从我做起、传递文明。让我们增强爱绿护绿意识,以力所能及的方式倡导和践行保护生态、善待自然的发展理念和生活观念,珍惜、巩固绿化成果,自觉抵制侵占绿地、损毁树木的违法行为,争做爱树护绿的宣传者、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在全社会形成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凡适龄公民,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棵至5棵。让我们积极投身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通过参与造林绿化、林木管理、绿地养护、古树名木保护等活动履行植树义务,承担社会责任,让植绿、护绿、养绿、爱绿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社会共助、奉献爱心。积沙成塔,集腋成裘。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要积极发扬主人翁精神,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全民参与、携手共建”的原则,慷慨解囊,为洛阳林业生态建设和园林提升献一份爱心,尽一份力量。鼓励广大市民捐建“成长纪念林”“结婚纪念林”“幸福家庭林”;鼓励广大共青团员、青年、妇女捐植捐建“青年林”“巾帼林”;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通过捐树建绿、捐资建林、绿化荒山和认建、认养等方式参与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倡导绿色殡葬,鼓励树葬、林葬;倡导全市排碳大户积极营建碳补偿林;倡导个人根据每年衣食住行计算碳排放量,通过造林增绿消除自己的碳足迹。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建绿色、生态、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栽下一株小树,栽下一个希望!种下一片花草,种下一份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植一片树、增一片绿,承担一份责任、贡献一份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共建美丽家园,使洛阳的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生态更美好、人民更幸福!

    具体捐款事宜请与市绿化委员会捐款活动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63322091;市财政局 63236206

    捐款专户名称:洛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洛阳银行营业部

    账号:70101020109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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