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武怡晗 通讯员 梁占强)昨日,我市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会议,宣布启动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评选。
此次将评选出40家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其中,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劳动合同签订率、是否执行国家劳动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是否进行劳动防护和保障职工健康等,都将作为参评内容。
评选采取一票否决的方式,对劳动合同签订率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参保率低于80%,违法使用童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严重拖欠职工工资、强制劳动及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事件,年度发生经认定的较大事故(死亡、中毒、安全生产、火警等)等,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市领导田金钢、王敬林,市总工会主席原文涛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