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伊利诺伊北区东分区美国地方法院法官鲁本·卡斯蒂略法官在2013年底做出判决:从今年1月1日开始,1923年1月1日之前出版的50部福尔摩斯小说——全部4个长篇和46个短篇——将不再受到美国版权法律的保护。
这意味着,美国人民基本上可以任意使用福尔摩斯的形象,可以进行改编和创作,并且无需向原作品的权利持有人支付费用。
此案起于2013年年初,两名美国人莱斯利·克林格和劳里·金合编了一本小说集《福尔摩斯伴我行》,收入了多位作者新撰的福尔摩斯故事,并向英国方面支付了5000美元特许费。未料,柯南·道尔遗产公司致信此书出版商飞马书局,索要额外费用,否则便不准该书通过亚马逊、巴诺书店及“类似零售商”销售。飞马书局接信后,中止了此书的出版准备工作。
两位作者感到不平,遂于2月上诉。最后,法官在判决说明中宣布:“克林格和其他公众可以无须寻求特许而使用1923年前的故事元素。”卡斯蒂略法官同时裁断,1923年以后的福尔摩斯形象依然受到美国法律保护,不得随意使用。但1923年后,柯南·道尔只发表了10篇福尔摩斯小说,且均为短篇。
(据《中华读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