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戈晓芳)昨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月17日至3月31日,我市2013年冬季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申请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对象为:2013年12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并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3张5厘米近照到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申领一次性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