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7版:洛阳·财经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6家牡丹园佩“四星”
“三包”范围扩大 退货更加“理直”
2月我市CPI同比上涨1.3%
手机一扫,即知奶粉“出身”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 年 3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三包”范围扩大 退货更加“理直”
制图 吴芳
    编者按

    今年3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正式实施。本报今起推出“关注新消法 共享新权益”系列报道,对新消法中关注度较高的条款进行解读,对新条款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为消费者及商家提出维权建议。敬请关注。

    核心提示

    目前,我国列入“三包”规定的商品仅有20余种。因此,一些商家会以某些商品没有“三包”规定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退货服务。在新消法中,“三包”产品范围将扩大,只要产品涉及质量问题,无论是何种类,消费者均可要求商家退货。

    1 无“三包”成部分商家挡箭牌

    “售价800多元的衣服,拿回家用水一洗就褪色,明显就是产品质量有问题,商家却拒绝退货。”提起前段时间的购物经历,市民孙女士仍然怒气难消。她说,由于服装类商品没有“三包”规定,商家坚决不给退货,只同意退还20%的购物款。

    不仅服装,儿童玩具等也没有相应的“三包”规定。今年春节前,市民冯先生花200余元给儿子买了一只电动玩具狗,谁知第二天玩具狗尾部的彩色灯就不亮了。当冯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货时,商家却表示,国家没有此类产品的“三包”规定,且生产厂家也没有制定售后服务标准,作为销售商,他只能维修,不能退换。

    市工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说,国家有具体“三包”规定的商品,目前仅有20余种,而市场上的商品种类远远大于这个数字。消费者如果购买了没有“三包”规定的商品,一旦出现纠纷,往往会处于不利地位。

    2 “7天退货”为消费者撑腰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后,如果消费者购买如服装、玩具等国家尚未制定具体“三包”规定的商品时,如果商家事先没有与消费者约定好售后服务的相关条款,那么,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即可要求商家履行“7天退货”义务。另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商家换货或维修。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首日不计入“7天退货期”,而应当从第二天开始计算。同时,对于无国家“三包”规定,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也无约定的商品,如果消费者付款,商家出具发票后,消费者没有提货,而是在之后的第2天或第3天收到商品。那么,“7天退货期”起始时间应依据消费者收货日期来计算。

    另外,如果遇到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7天”还可顺延。例如,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日期如果是2014年9月30日,恰好遇到国庆7天长假,那么,消费者可以选择在10月8日退货。

    3 换货维修服务期待更多细则

    河南科技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高延军认为,新消法中有关“7天退货期”的条款,旨在促进各类产品生产企业及销售商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诚信经营。不然,这些商家就会遇到大量消费者“投反对票”的不利局面。

    高延军说,尽管新消法明确了无“三包”商品的退货期,但未对无“三包”规定商品在出现质量问题时的更换、维修期限做出明确说明。以鞋类产品为例,河南省已出台有关皮鞋产品的“三包”规定。虽然通过新消法,消费者购买其他材质的鞋类产品可享受“7天退货期”,但是后期这些产品如果需要换货、维修时,具体该如何执行,仍然是个问题。

    高延军认为,国家相关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可以结合新消法,针对不同类型的商品出台相应的具体“三包”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王蕾 通讯员 孙怀真 赵梅香

3上一篇  下一篇4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百姓呼声 ≡

≡ 洛阳社区热帖 ≡

≡ 聚焦河洛 ≡

≡ 亲子教育 ≡

≡ 公益慈善 ≡

≡ 房产家居 ≡

≡ 汽车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