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国标”健身器材月底前可投用 |
| 拆除前的天梯已现多处“伤痕”(资料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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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话题]
近日,多位市民来电或在网上发帖反映,洛浦公园美术馆路附近一小广场上的健身器材不知何故被拆除了,特别是此处原先独有的单杠、双杠等器材备受欢迎,拆除之举令人不解。记者就此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求证。
【求证一】 原有器材超期服役,正在更换升级
市民杨先生在电话中称,他平时喜欢到洛浦公园锻炼身体,9日7时许,他发现洛浦公园美术馆路附近的健身器材都不见了。市民李先生则来电反映,他家在洛浦公园附近住,8日早上他看到有人在拆卸此处的健身器材,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1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美术馆路西南不远处的这处小广场,看到这里新安装了20余件健身器材,从器材上的标注看,有伸腰拉背器、腹肌板、健骑机、上肢牵引器、太极揉推器等,目前尚无法使用。这处小广场呈不规则形状,中间铺有地砖,健身器材安装在广场周边靠近绿植的土质地面上。
“这里原有的十几件健身器材已经老旧,超过了安全使用年限,因此要进行更换升级。”此处健身器材安装项目负责人周鲲说,工作人员已于8日将老旧健身器材移出,新器材月底前即可投用。
周鲲说,此外,洛浦公园珠江路口附近的健身器材因超期服役也在同步进行更换,20多件新健身器材月底前可投用。
【求证二】 “新国标”健身器材更安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次健身器材换新还与室外健身器材“新国标”有很大关系。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与原先实施的2003年版《健身器材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相比,“新国标”对室外健身器材的生产工艺、结构、功能等作了更严格的规定。
比如,“新国标”将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提高到8年,而此前,不同情况的器材安全使用寿命分别为2年、4年、6年;增加了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要求,对铅、镉等可能造成中毒、致病的物质做出限值规定;将手及手指剪切、挤压和卡夹伤害间隙禁区,由“9.5毫米~25毫米”修订为“8毫米~30毫米”等。
洛浦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洛浦公园北堤多处设有健身器材,不少都是按2003年版国标生产的。美术馆路附近小广场和珠江路口的原有健身器材,大部分是2000年至2007年安装的,均已超过安全使用年限。
该负责人介绍,去年,在市体育部门的协调下,省体育局为洛浦公园配发了120件符合“新国标”的新型健身器材。其中,约60件用于4处新建的健身园(分别是位于美术馆前的健身路径健身园和乒乓球健身园、王城大桥东侧空竹练习园、珠江路口乒乓球健身园),目前均已投用。此次换新,美术馆路附近小广场和珠江路口将使用近50件新型健身器材。
【求证三】 单杠、双杠等暂无法安装
不少市民反映,美术馆路附近小广场原先设有单杠、双杠、天梯等,这几件器材最受年轻人和身体强壮的老年人喜爱,不应该拆除。
对此,洛浦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几件器材不但存在超期服役现象,而且已经出现多处安全隐患,如普遍存在表面涂层大面积磨损、锈蚀严重现象,使用者不易抓牢,易从高处跌落;天梯上横管缺失,侧面横管断开、磨损,锋利断口易伤人等。
“更重要的是,此处场地不符合‘新国标’对单杠、双杠、天梯等器材的安全要求。”周鲲说,按照“新国标”要求,此类器材下应设置沙坑进行安全防护,而且安全碰撞空间无法得到保证。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单杠、双杠等暂无法安装。洛浦公园的健身器材均由省、市体育部门配发,目前并无配发符合“新国标”的健身器材。今后,他们将与体育部门加强沟通,如配发此新型健身器材,将科学选址、设计、施工,让市民安全、快乐健身。 本报记者 郭宁康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