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 江国成)记者15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我国力争到2022年基本完成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任务,把城区老工业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区。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城区老工业区为我国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老工业城市的形成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仍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但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城区老工业区也出现了落后产能集中、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困难群体较多等问题。近年来,许多城市组织开展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部分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发展定位不合理、污染土地治理不彻底、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比较突出。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国务院最近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八项重点任务包括:科学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企业要就地加强技术改造,提高清洁安全生产水平;对环境污染严重和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要异地迁建或依法关停;合理选择搬迁企业承接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新产业。
这份文件还要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大力推进环境整治和生态系统修复,落实场地污染者或使用者治理修复责任,鼓励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引入社会资本,积极探索污染治理市场化新模式;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棚户区改造,着力改善老职工、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出台严格的保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