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使用低速四轮电动车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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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年来,随着低碳环保型交通工具成为日常生活中的新宠,低速四轮电动车颇受青睐。近日,我市出台的《洛阳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对此类车辆的生产、管理进行规范。《办法》的实施,对市民、生产企业、产业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外地又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记者进行了采访。
《办法》获市民认可
近日,家住老城区某小区的李师傅,为自己新购的低速四轮电动车办理了牌照。李师傅认为,无论什么车,都应该有规范,否则安全得不到保障。前几天,他听说我市对低速四轮电动车出台新规,须办理牌照,自己就主动联系办理,“这是对我们驾驶人员的保障”。
许多驾驶员认为,对低速四轮电动车进行规范很必要。市民张先齐说,自己驾车行驶时,除了要遵守交通规则外,还要特别留意路上的低速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这些车连个牌照也没有,出了事故,处理很麻烦”。
说到交通执法和事故处理,在王城大道纱厂路路口执勤的交警刘可认为,《办法》让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有章可循。“起码有牌照、有备案、有驾驶证、有保险,这就让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心里有底。”刘可说。
同时,许多市民提出,《办法》的出台固然是好事,但要严格执行,手腕要硬。另外,相关部门还应该制定相应惩处机制,对生产企业、车辆驾驶人等进行有力的管理和约束。
“软硬兼施”护航产品安全
在3月15日央视播出的“3·15”晚会上,部分企业违规生产的四轮代步车因存较大安全隐患被曝光。产品安全可靠是消费者起码的要求,我市出台的《办法》对此有何规定?市工信局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制定借鉴了各地经验,同时,我市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对生产企业提出更高要求。
该负责人介绍,我市除要求低速四轮电动车遵守“接受检验,登记在册”硬性规定外,还要求相关企业为购买人提供售后服务。每辆车需打印企业产品识别代号,并随车发放低速四轮电动车出厂合格证;企业需建立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体系,为每辆车建立用户档案,在产品销售区域建立售后服务机构,实行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和售后服务制度,为每辆车提供至少1年的产品质量保证。
同时,为做到绿色环保,《办法》还要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完整的电池回收体系,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电动车生产企业与电池生产企业建立联盟,由电池生产企业对废旧电池妥善处理,杜绝环境二次污染,环保部门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此外,生产企业如发现产品存在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严重问题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车辆,对已售车辆进行召回,及时向市工信局、市质监局报告。
规范将成产业发展新动力
“上牌、办理驾驶证、购买保险等规定,不但让驾驶人的安全、交通秩序的规范有保障,而且对我市相关产业的发展也将起到积极引导作用。”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在低速四轮车整车生产、以锂电池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等方面,具有良好产业基础和优势。
2009年10月,中集凌宇公司生产出国内首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城市客车。奥巴车辆科技有限公司陆续开发了旅游观光车、电动巡警车、代步车等场地用车,同时,该公司新近开发的警用巡逻吉普车、社区移动售货车也已经投产。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研发的大阳低速四轮车,有发动机驱动与纯电池驱动两个平台,可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目前已实现批量生产。
今年年初,在市工信部公布的新能源汽车公告车型目录中,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配套的纯电动汽车车型在列。该公司6项产品通过了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
《办法》对相关车辆的销售、驾驶人的资格等做出详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倒逼相关企业规范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面对市场需求,我市电动车生产企业、锂电池生产企业等,都面临新机遇。”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说。
本报首席记者 李三旺 记者 武怡晗 见习记者 苏楠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