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落实为民司法
注重民生案件办理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市法院以解决“四风”问题为着力点,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司法作风,强化队伍管理,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保持司法廉洁,真正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表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全市法院审判水平、司法作风、整体素质有新的提升,围绕提速增量、提质增效的目标和开放改革、产业升级、盘活资源、改善民生四大重点,为把洛阳建成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针对官僚主义——
要求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群众的语言、群众的方式和群众打交道,随时倾听群众呼声;坚持巡回审判,到群众身边化解纠纷,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让群众少跑腿、少受累、少折腾;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近期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春季开学第一堂法律课”“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活动的开展,切实使法院的各项工作更加关注民生、贴近群众,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要求全市法院综合运用“公布失信名单、开展见证执行、限制高消费、打击拒执犯罪”等方法,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以及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将案款发放给申请人。
要求全市法院关注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及在校学生,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依法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抚养权、受教育权、监护权、被赡养权;开辟绿色诉讼通道,涉及“三留守”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经济特别困难的留守人员一律免交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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