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