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接地气”?说白了就是要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
当前,司法工作不“接地气”的主要表现是:有的干警群众观念淡薄,缺乏亲民之心,不能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有的干警高高在上、衙门作风,摆官架子打官腔,伤害群众感情;有的干警工作方法简单,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缺乏耐心,敷衍应付;有的干警效率意识不强,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拖沓推诿。
这些问题尽管不是主流,但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如何让司法工作“接地气”,让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更满意呢?党的好干部焦裕禄同志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焦裕禄同志在兰考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走访了全县120多个生产队,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他讲的是奉献,关心的是百姓冷暖。他用点点滴滴的实际行动铸就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诠释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对照焦裕禄精神,司法工作“接地气”的关键在为民务实。
要在增强群众意识上下功夫。要从内心深处关心群众,亲近群众,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惯的方式开展工作,真正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访民情、知民意、解民困、暖民心。
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要扎扎实实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切实实落实好司法救助措施,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与期待,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要在畅通社情民意上下功夫。要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赢得群众信任。
(作者单位:孟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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