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4月13日电 (记者 刘金辉)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官在办公室里给当事人念一下文书,有的只让当事人自己看一下,甚至有的先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再告知裁判结果、交付文书,以后这些违规做法在河南将被禁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规定,要求所有案件必须公开宣判。
河南省高院出台的《关于规范公开宣判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宣告裁判。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宣判时,一般仅允许其近亲属、有利于其帮扶教育的教师、心理咨询师等参加旁听。
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应当在审判法庭内公开宣判;对于被告人人身危险性较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被告人被判处轻微刑罚且社会影响小的刑事案件,可以在看守所内进行宣判。对于到案发地宣判更能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当事人因为重大疾病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不能到庭接受宣判的,根据需要可以在临时组织的审判场所内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