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至27日是我省的爱鸟周,我市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保护野生动植物,建设鸟语花香的美丽洛阳”。我市对鸟类的救助情况如何?如遇受伤鸟,市民该如何处理?记者进行了采访。
多数放生,少数留养
22日,邙山镇马先生的父亲在住所附近捡到一只猫头鹰,他不知该将其送往何处,只好暂养在家。
“随着人们意识的提高,近5年来,我们接收市民直接或间接送来需救助的动物每年有近百只,其中包括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王城公园动物园副园长刘兆阳说,这些动物大致归为小型猛禽、水禽和小兽三类,猫头鹰属小型猛禽。
据了解,动物园接收这些动物后,会先观察一周到半月,除喂养外,还要做好疾控工作。经过一段时间调养,能放生的尽量放归大自然,不宜放生和丧失活动能力的则需在动物园留养。
“多数能放生,少数需留养。”刘兆阳说,前不久市民送来一只黑鹳,这家伙很“赖皮”,两次放生都未成功。“只好留养,将来择机放生”。
262种鸟,常在我市活动
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相关人员介绍,常在我市活动的鸟有262种,其中,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12种,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44种,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1种,其他为经济价值高、科研价值高和有益的“三有”保护动物。
由于鸟类具有迁移流动性,哪种鸟在我市区域活动频繁、近几年我市新出现哪些种类的鸟,动植物保护部门暂不能完全掌握,但八声杜鹃、寿带、大白鹭等在我市经常出现,在隋唐城遗址植物园、洛浦公园等地常见它们的踪迹。
据介绍,从1982年起,我省将4月21日至27日定为爱鸟周。通过活动宣传,市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普遍提高,近几年,活动“主阵地”从市区逐渐延伸至各县(市)。
保护鸟类,这些知识要了解
刘兆阳表示,市民发现“落难”鸟儿或其他动物应及时拨打110,由专业人员处理,不建议自行施救。
“野生动物未接受定期防疫,一旦啄伤人、抓伤人,会比较麻烦。”刘兆阳说,如果市民行为不当可能伤害动物,也可能受到动物伤害。
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相关人员说,通常无明显外伤的鸟儿,无需市民采取施救措施。如遇有外伤的鸟儿,市民需报警交由专业人员处理。
本报记者 马毓鋆
通讯员 田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