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东慧 见习记者 姜明明)昨日下午,我市召开2014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议,对我市首批39家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等进行表彰,部署今年相关工作。
会议提出,今年我市将建立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发布体系。在该评价体系中,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和6个重点行业、30个直属大企业都将纳入这个评价体系中,评价结果将定期在《洛阳日报》等媒体发布。
就做好今年相关工作,市委副书记鲍常勇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有关部门要通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效保障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保证广大企业经营者能够充分施展才华;要引导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要通过改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有关部门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加快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评价体系,将劳动关系和谐程度通过客观、量化的数据进行衡量;继续狠抓工作重点,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不断强化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加大扶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加强党建等,着力引导和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加强形势研判、强化宣传引导,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
副市长尚英照、市总工会主席原文涛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