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关系好不好,员工对就业环境、人文关怀等“软待遇”是否满意?今后都将有一套量化评价标准。从今年起,我市将试点建立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将劳动关系和谐程度量化为具体指标,并定期向社会发布。这是从日前召开的2014年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去年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2%
去年3月,我市启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后,分批对全市各级、各产业及基层工会干部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进行轮训,加快了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进度。
去年,在全市1656家规模以上企业中,95%已经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6500余家建立工会的非公企业参与了创建活动。
从劳动合同签订率来看,去年,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2%,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800余份,覆盖1万余家企业90余万名职工。
通过创建活动,我市劳动争议大幅减少,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去年,全市设劳动争议调解组织3421个、劳动争议调解员1.2万名,全年共调处劳动争议927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15件,同比减少14%。
和谐指数较低,将被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
“有了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劳动关系和谐程度将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细化成一个个具体的指标,能够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进行衡量,这将成为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市总工会主席原文涛介绍,今年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和6个重点行业、30个直属大企业都将被纳入这个评价体系。
今年,我市将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劳动安全卫生、劳动者特殊权益保护等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者对就业环境、收入、休息休假、劳动条件、人文关怀、社会地位等情况的满意度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并根据特定的方法计算出和谐指数,定期向社会发布。
和谐指数较低的企事业单位,将被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实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动态评价。
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效纳入联动考评范围
今年,我市还将依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考核办法》,将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考评逐步与目前各类评选活动结合起来,探索建立联动考评机制。
按照规定,今年将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作为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各类先进评比的基本条件,未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作为评先评优的对象。此外,企事业单位及经营层人员参评全市劳模、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的,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本报记者 李东慧 见习记者 姜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