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一束鲜花,吃一顿大餐或结伴出游……很多人会用这些浪漫方式过情人节。然而,王玉的选择与众不同,她签下遗体捐献协议,准备逝后无偿捐献遗体,救助他人。日前,她收到从郑州寄来的河南省志愿捐献遗体申请通过表。
“你愿意当我的执行人吗?”
“我愿意!”
2月14日,一对新婚夫妻格外引人注目,他们在市红十字会办理器官捐献手续。王玉26岁,在上大学时就有捐献器官的想法。年初,她在电视上看到,患病小孩由于眼角膜缺失,不得不生活在黑暗里,让她很难受。她决定选一个重要的日子,把这事定下来。
王玉把捐献器官的想法告诉老公小杨后,起初,小杨并不同意。王玉说:“捐献器官能帮别人,是件有意义的事,同时也让自己生命得到延续。”
在王玉的开导下,小杨同意了。
于是,两人来到市红十字会,在小杨的陪伴下,王玉郑重填写了河南省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小杨眼睛里闪着泪光,在执行人一栏签下名字。
小杨说:“我很佩服她的勇气,我支持她的想法!”目前,小杨也在考虑将来捐献遗体。
王玉说,选在情人节那天填表,是为了见证他们夫妻间的爱情,“将来不管我们谁先离开,都能继续在这个世界陪着对方”。
领结婚证不久,又签署器官捐献协议,让人不解。不过,王玉的父母很开明:“我们尊重女儿的想法,我们觉得这是件好事儿。”
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捐献器官的人越来越多。但今年情人节来签署捐献协议的只有王玉。感谢这两个年轻人的善举及他们家人的理解。
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如有意愿,可先向市红十字会(中州西路30号)提交申请,填写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还须经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随后,市红十字会将申请表上报省红十字会,待核实信息后,由省红十字会寄回本人留存。
捐献人去世后,捐献执行人应及时通知省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接受中心,并持捐献人的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等资料,与该中心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该中心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本报记者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