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到市车管所给摩托车上牌照,发现5月4日以后上牌照,只能领到后号牌,前号牌已经取消,一些摩托车前面预留的牌照架以后都用不上了。对此,许多市民表示怀疑,市车管所昨日公开回应,并就摩托车号牌的相关问题给予集中解答。
市车管所登记审核科科长贾彩霞告诉记者,今年1月24日起,新的机动车号牌行业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对部分机动车号牌数量、安装等做出新规定,其中,作为此次修改重点之一的摩托车号牌,由原来的前后悬挂,改为仅悬挂单面号牌(即后方号牌),不再核发前号牌。规定从标准施行之日起第4个月开始执行,过渡期3个月。
“摩托车前号牌与车轮在同一个方向,从正面无法及时看到。另外,摩托车前号牌位置突出,在快速行驶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也不容小视。基于这些考虑,国家标准进行了调整。”贾彩霞说。
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5月4日起,我市新入户和补领摩托车号牌的驾驶员只领一块号牌;5月4日以前办理的,不需要拆除;如果号牌丢失,补领时则按新规定办理。
截至昨日,我市已登记入户、办理过号牌的摩托车有近38万辆,其中,普通摩托车37.4万辆,轻便摩托车4500多辆。市车管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只要是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的摩托车,无论种类,都需要进行登记入户并悬挂号牌方可上路行驶;此外,一定要按时进行摩托车审验,以免给自己后期办理相关手续带来麻烦。本报记者 苏楠 特约记者 潘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