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戈晓芳 通讯员 马文静)近日,高新区一生产摩擦材料的公司获得6000元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政府奖励。这是我市首家获此奖励的企业。
按照要求,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6%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保障残疾人就业,激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我市从去年开始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实行政府奖励,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除外。
凡超比例新安置1名听力语言残疾人、或三四级视力残疾人和三四级肢体残疾人,用人单位可获2000元奖励;超比例新安置1名智力、精神残疾人或二级视力、二级肢体残疾人,用人单位可获3000元奖励;超比例新安置1名一级视力、一级肢体残疾人,用人单位可获4000元奖励。用人单位的获奖总额最高可达3万元,奖金将用于残疾人的技能培训、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方面。
凡属已达或超过规定比例,又新安置本市户口的残疾人就业,并按规定办理残疾人就业手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为残疾人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安排适当工种岗位,并在劳动报酬、福利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其他职工同等待遇的用人单位,可到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