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大学科技园内多家公司共用一个办公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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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去年7月,市工商部门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13条意见”,允许不同企业按规定登记注册在同一办公地址。今年3月4日,我省出台了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相关规定,对“一址多照”的限制条件进一步放宽。新政策不仅降低了创业门槛,也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1 创业者尝到政策甜头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科副科长张晓光说,去年7月19日,市工商部门出台了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13条意见”。其中规定,允许不超过5家无环境影响的服务企业,在同一间办公房内集中办公。截至今年3月3日,工商部门按照“一址多照”规定,共为178家企业办理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
“个人创业初期,最头疼的事情一是启动资金少,二是办公场所租金贵。不过,我赶上了好时候。”洛阳商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程国星说,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起初只有两名员工。如果在市区繁华地带的写字楼内租一间房,一个月需付租金2000元左右。而当时“13条意见”已经实施,公司便在洛阳·大学科技园内的“拎包区”租了两个工位,和另两家企业共用一个10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场所,每月租金不足700元。
程国星说,公司经营成本降低,对后期发展很有利。如今,员工已增加至9名,公司也有了一定资金实力,他开始考虑更换空间更大的独立办公场所。
2 “一址多照”限制条件进一步放宽
“今年3月4日,我省按照国家有关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出台了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规定,其中进一步明确了‘一址多照’的办理要求。”张晓光说,与我市的“一址多照”规定相比,省里政策的限制条件放得更宽。其中规定,允许在集中办公区内以同一地址为多家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也就是说没有了“5家企业”的数量限制。
以洛阳·大学科技园为例,其“拎包区”内最大的办公房间面积约为200平方米,目前已接纳6家企业进驻,大大节约了企业经营成本。
张晓光说,我省“一址多照”政策还允许有直接或间接投资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以同一地址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这对一些生产规模较大的合作企业非常有利。例如,外地一家A公司出资,与我市一家已有配套生产技术、生产场地的B公司合作,成立了一家C公司,就不必再找新经营场所,可以直接将C公司登记注册在B公司所在地。
从3月4日至今,我市按照“一址多照”政策注册登记的企业达225家,大大超过了之前的注册速度。
3 专家:不会影响写字楼需求
市区一写字楼业主贺嘉瑶说,过去一些小公司只能各自租房,以后多家公司合租一间房办公,写字楼租赁的整体需求量肯定会下降,业主的收益也将随之下滑。
对此,市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付王鹏认为,“一址多照”政策其实是给了众多创业者一个机会,让他们的企业能快速发展起来。从现实的一些例子可以看出,企业在规模扩大以后,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更换面积更大的独立场所,一方面便于公司内部管理、办公,另一方面也能体现公司的运营实力。因此,未来我市的写字楼市场不会疲软。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我国南方一些城市,早已出现投资者买断整层甚至整栋写字楼租赁权,再按租赁企业的需求面积进行分割出租的做法。未来,我市类似的投资者也会越来越多。
4 选用“住改商”房登记需经同意
“企业在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时,如果选用的是居民住宅,则需要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张晓光说,一些服务行业企业例如小型家政公司等,可能不需要到写字楼里去租赁房屋,只需找一处“住改商”的房子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按照相关规定,工商部门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但申请人仍需对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果工商部门接到举报,相关申请人提供的合法使用证明内容虚假,则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同时,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也将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惩处。
本报记者 王蕾 通讯员 孙怀真 赵梅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