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网上发布一则图片消息——江苏省徐州市郑集镇付沃村85岁老人金赵氏,因儿子不赡养,只好搬到村中垃圾池生活。当地法官陈魏得知此事,便拉着其子来到垃圾池——“我今天也不强制执行,我就要你今天陪我坐在垃圾池里,你什么时候想通了,我们什么时候离开。”最终,儿子悔改,搀扶母亲回家。
这个儿子的大逆不道,自有社会舆论的谴责和声讨,其良心也将受到道德拷问。如其再有恶行,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笔者想说的是,这个法官的做法,很有启示意义。
他不讲大道理,不背法律条文,而是自己先坐到垃圾池里,并拉上老人不孝的儿子,让他亲身感受一下住在垃圾池里是什么滋味——现场教育,亲身体验,立竿见影!
记得曾经看过一篇报道,说是国外一学校给小学生上的第一课,是看母亲分娩过程的影像。这样对孩子进行感恩母亲的教育,远比口头说教的效果要好得多。
由此,笔者还想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些单位组织领导干部去监狱参观,这种现场教育不失为“为民务实清廉”中“清廉”教育的一个重要方法。
不是有群众反映办证难吗?那就让主管部门的一把手,以普通群众的身份去办一次,亲身体验一下。还有群众反映看病难,那就让院长以患者的身份去看一次病,亲身感受一下。对于群众反映的诸多难题,都不妨让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去现场亲身体验一下。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现场教育,亲身体验,我看行。(作者单位:偃师市委组织部)
投稿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18号报业大厦20楼洛阳日报评论部。邮编:471023。电子信箱:dengdehong@163.com。官方微博:@洛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