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自豪 通讯员 杨炜娜)为帮助央企减轻办社会负担,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实施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暖和物业管理)工作,确定我市为2014年“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城市。昨日,国务院国资委和省政府在我市召开驻豫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启动工作会议,签署相关协议,部署全省分离移交工作,提出洛阳要力争在2015年年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任务。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国务院国资委改组局局长李冰、副局长吴同兴,国务院国资委收益局副局长陈军等参加会议。
副省长张维宁,省政府副秘书长马刚,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申振君,省国资委副主任阮少华,部分驻豫央企主要负责同志,我省其他市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市领导李柳身、陈向平等参加会议。
我市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88家,其中央企38家,是全国地级市中央企最多的城市。近年,受国际国内宏观形势影响,驻洛央企普遍面临产权制度改革亟待突破、体制机制不够灵活、外部配套改革尚不到位的发展困境,尤其是企业办社会历史包袱沉重,严重制约企业主业发展及竞争力的提升。目前,驻洛央企开展“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有24家。其中,需供水改造的有20家72442户;需供电改造的有17家62191户;需供暖改造的有17家75308户,供暖面积为482.12万平方米,涉及职工及家属20多万人。
我市高度重视驻洛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和2014年10大重点工作之一,并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出台了供水供电供暖改造费用测算标准。目前,驻洛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在致辞时指出,推动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深化国企改革、促进地方与央企合作交流和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惠民工程,也是我市整合城市公共资源、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历史机遇。市委、市政府将全面加强对驻洛央企“三供一业”改造移交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管理,组织接收单位做好费用测算、改造施工、接收业务等工作,确保分离移交工作平稳、有序、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