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 针对当前机动车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16日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推出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上线检验、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等一系列新举措
《意见》从严格资质管理、规范检验行为、改进便民服务、强化监督管理4个方面,提出18项深化车检体制机制改革的措施。《意见》明确,进一步扩大新车免检范围,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不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免上线检验制度,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须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同时,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预约检验、延时检验等多项便民服务措施。
《意见》还进一步强化了检验机构主体责任,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上标注检验机构名称,接受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对机动车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经事故鉴定认定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