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小蕊 特约记者 李帆)对引智基地(示范单位)引进的外国专家,给予每人每次不超过4.5万元的经费资助;引智基地(示范单位)申报获批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每人获得最高10万元的资助……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做好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对成功申报并获批引智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的,提供10项优惠政策。
1 优先帮助寻找外国专家
●引智基地(示范单位) 可优先安排“国外专家组织专家项目”,免费为其寻找外国专家,并对引进的外国专家给予每人每次不超过4.5万元的经费资助。
2 优先安排引智项目
对引智基地(示范单位)申报的常规引智项目、重点引智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国际人才合作项目,优先予以立项,并向省外专局推荐。
●国家级常规引智项目引进的外国专家 在国际旅费、专家零用费、专家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等费用上给予资助,资助额度每人每次不超过4.5万元。
●国家级重点引智项目 除提供常规引智项目的经费资助(不含专家零用费)外,还提供外国专家工薪资助,资助标准一般按用人单位与外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工薪的30%至50%确定,最高60%。
●国家级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视项目工作周期给予连续支持,除对外国专家提供来华工作便利外,还提供工薪资助和相关费用资助。
●执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做出突出成绩的外国专家 按规定程序申报评选后,授予中国政府“友谊奖”。
●河南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 根据聘请专家层次、工作时间、合同约定等给予项目3万元至15万元的经费资助。
3 优先安排出国(境)培训
●引智基地(示范单位)申报的出国(境)培训项目 优先申报立项、优先推荐资助、优先组团、优先开展预培训。
●国家级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 在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上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省级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 培训时间为3个月至5个月的,给予每人最高5万元的资助;培训时间为6个月及以上的,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的资助。
4 优先提供就业创业培训
●引智基地(示范单位)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就业能力和有受培训愿望的劳动者 优先纳入全市创业培训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和职业技能鉴定计划。
●符合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扶持条件的人员 及时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5 优先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符合《洛阳市支持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创业实体发展暂行办法》的引智基地(示范单位) 优先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孵化奖励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不超过30万元,孵化奖励补贴每成功孵化一户补贴3万元。
6 优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引智基地(示范单位)和以引智基地(示范单位)引智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创业者 优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并提供财政贴息。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妇女最高人均贷款额度为10万元。
7 优先给予创业补助
●符合条件的引智基地(示范单位)和以引智基地(示范单位)引智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创业者 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内的优先给予创业补助。创业补助标准为每户5000元。已按规定享受了微型企业财政资本金补助的孵化对象,不再享受创业补助。
8 优先给予运营费补贴
●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引智基地(示范单位)或以引智基地(示范单位)引智成果成功创业 其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租房费、水电费,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9 优先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引智基地(示范单位)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之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创业实体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社保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进行补贴。社保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10 优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能按程序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吸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3个月至12个月就业见习的引智基地(示范单位) 直接认定为市级就业见习单位。
●能连续三年稳定提供就业见习岗位 达到要求的授予“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称号。
●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提供的见习岗位 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当年制定的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