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微博直播截屏 (记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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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赵越)手机刷微博,就能轻松看庭审。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政务微博及政务网站,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庭审过程进行了微博直播和视频直播。这是我市法院首次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双直播”。
昨日9时30分,庭审开始。在庭审过程中,市中院微博管理员及时将上诉人、被上诉人答辩情况及双方争执焦点、辩论意见、证据等相关信息,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按庭审进度发布在政务微博“@洛阳中院”上,并与网友进行即时互动交流。同时,洛阳法院网对案件庭审进行视频直播。
2013年,伊川县三家公司与原告卓某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当年5月20日,伊川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其中两家公司扣除已付的材料款后,再给付原告卓某45万余元;另一家公司给付卓某材料款25万余元。三家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庭审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未提供新证据,而是围绕原审法院认定证据的有效性展开辩论。根据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审判长归纳出本案的争执点为:3个上诉人欠被上诉人卓某材料款的具体数额。10时30分许,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并明确各自的诉讼请求。上诉人要求案件发回重审,被上诉人要求维持原判。10时40分,庭审结束,本案将择期宣判。
本次庭审历时1个多小时,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务微博“@洛阳中院”,以图文形式发布了26条微博,微博同步直播庭审,数十名网友进行了转发和评论。
洛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大二学生郑晓静说,他们班有100多名同学,之前要看案件庭审须到现场,以后通过关注法院的网站和微博,就可直接在线观看,既方便了学习,又能感受庭审氛围。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向阳说,对案件进行微博直播和庭审直播,可以持续加强司法公开,普及法律知识,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听取更多群众的意见,让公开成为维护公平、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利器。今后,我市两级法院将逐渐增加微博直播和庭审直播的案件数量,市民可关注“@洛阳中院”,或登录洛阳法院网观看案件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