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29日通报,因操纵镜片销售价格,依视路、尼康等7家眼镜镜片生产企业违犯我国反垄断法,共计被罚款1900多万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有关人士称,根据群众举报,从2013年8月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力量对眼镜行业主要镜片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查实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主要框架镜片生产企业和博士伦、强生、卫康等主要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普遍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镜片转售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
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责成相关涉案企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目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下达。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的豪雅(上海)光学有限公司、上海卫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2家涉案企业,被依法免除处罚。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机关可对不配合调查,拒不整改的违犯反垄断法企业严厉处罚,处罚金额最多可达上一年度销售额10%。
上海市商业流通中心首席研究员齐晓斋分析认为,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起反垄断大棒、向违规企业开出罚单,显示了国家在反垄断方面决不手软的决心,具有明确的警示效用,不仅能降低眼镜镜片的价格,还对其他市场的企业具有威慑作用。这也是继国家发展改革委对64家银行分支机构处以8.25亿元经济制裁之后的又一新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