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洛龙区法院紧紧依靠群众路线这一“老法宝”,积极探索为民服务的新模式,通过“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具体举措,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深入基层“察民情”
为使法官沉下身子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洛龙区法院通过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设立巡回法庭、案件回访、走访困难群众、联络人大代表等形式,深入农户了解民情,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在充分体察民情的同时,也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法院的工作。
在坚持法官“走出去”的同时,该院还积极将群众“请进来”,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企业代表等到法院进行座谈,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公开庭审、庭审直播等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群众召开座谈会4次,院长4次深入企业和农村(社区)实地调研,收集意见和建议12条,共有1000余名群众参与案件旁听。
化解矛盾“解民忧”
洛龙区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把为民排忧解难作为司法工作的落脚点。
该院开辟了立案快速通道,对涉及农民工、“三留守”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快速调处,尽快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该院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减轻群众的诉累。“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还没立案就帮我挽回了损失,法院的诉前调解真是为群众办了好事。”湖北小伙艾某在拿到1500元退款后对法官说。去年6月,27岁的艾某与洛阳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学习技术的加盟合同,在交了2700元定金后,艾某因遇特殊情况要退出加盟,并请求返还定金,而该公司以超过期限为由不予退还。艾某在向工商所、派出所寻求帮助无果后,来到白马寺法庭咨询诉讼的相关事宜。法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与艾某一同来到位于白马寺镇的该公司协调解决此事,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公司同意在除去相应成本后退还艾某1500元。这起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圆满解决。
真情服务“暖民心”
洛龙区法院始终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将“为民”理念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认真落实好各项惠民、利民、便民措施,以实际行动温暖了民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该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目前,诉讼服务中心具备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转收、判后答疑、信访接待、诉调对接等九项基本功能;优化办事窗口,省去了当事人“到处找人、重复跑腿”的麻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尽可能地为其申请司法援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深入企业、学校、田间地头,尽可能地将法庭设在离当事人最近的地方,减轻当事人诉累。 (孙振美 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