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小微企业既是重头戏,也是排头兵。近年,农业银行洛阳分行遵循“面向三农、服务城乡”的市场定位,积极落实省行《关于加快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指导意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并针对小微企业“短、频、快”的融资需求特点,加强产品创新,增强服务能力,为其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基本构建起一套层次清晰、品种齐全、功能强大、特色鲜明的“五金”(金光道、金穗卡、金e顺、金钥匙、金益农)产品系列,共有对公、零售、三农产品460多款,满足小微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融资需求,积极培育小微企业客户的忠诚度。目前,该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总量在全省农行系统省辖市分行中排名首位,为区域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天,我们就来认识由农行洛阳分行推出的几个让小微企业普遍感觉“相当给力”“解渴”的产品:
1.小企业简式快速信贷业务
特点:在农行规定的单户信用总额以内,落实全额有效抵(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农业银行认可的担保形式的前提下,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用信一并办理,根据提供的抵(质)押物和保证担保,直接进行授信和办理各类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贴现、保函、信用证等表内外融资业务,业务结束时等额减少授信额度的信贷产品。
作用:主要满足小企业客户在真实合法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周转性、季节性、临时性流动资金需要。
2.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
特点:以小企业(卖方)与我行认可的买方之间产生的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收账款为基础,根据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价值,直接进行授信和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表内外融资业务的信贷产品。
作用:主要用于解决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周转性、季节性、临时性的流动资金需要,贷款期限应与应收账款付款期限相匹配,最长不超过1年,融资到期日不能超过应收账款付款到期日后15天。授信额度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单一小企业的授信总额度不得超过3000万元,单笔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发票扣除预收款项的70%。
3.国内订单融资业务
特点:境内购销双方采用非信用证结算方式并已签署订单后,农业银行以订单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单笔订单融资业务金额最高可达订单实有金额的90%,期限根据订单规定的履约交货期限合理确定,融资到期日不得晚于购销双方约定的履约交货日后30天,最长不超过1年。
作用:满足销货方在货物发运前因支付原材料采购款、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资金需求而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资。
4.个人助业贷款业务
特点:向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小企业主等发放。
作用:用于合法生产经营的人民币贷款,贷款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5年,可采用个人或第三方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一次核定抵押贷款额度,多次循环使用。 (张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