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大水漫灌”易导致“失准脱靶”,投了工、费了神,到头来效果平平,老百姓不买账。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工作机制,变“大水漫灌”为“精细滴灌”,力求把准脉、找对路,向贫困“硬骨头”发起总攻。
到2013年,广西全区贫困人口仍有634万人,排全国第五位;贫困发生率14.9%,超出全国平均水平6.4个百分点,对此,自治区印发《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出台4个配套文件。“科学、精准、有效是这一轮扶贫开发的新要求、新方向。”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强调,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是全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制度保障。
对扶贫项目,不少地方“重争取、轻实施、轻管理”。广西将完善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机制,将扶贫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自治区、市两级政府主要负责制订规划、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指导和扶贫考核,县级政府负责项目平台建设、项目确定和组织项目实施。
广西明确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扶贫任务倒排到县乡;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重点贫困县,把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对脱贫县和扶贫工作进步县给予扶贫资金项目奖励;对脱贫的片区县、重点县,2020年前保持扶贫政策、扶贫规划、资金项目、行业扶贫、定点扶贫“五个不变”;加大问责力度,对连续扶贫绩效考评排名靠后、工作严重滞后的县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或岗位调整。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