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在嵩县三级干部会议上,县委隆重表彰了首届“嵩县道德模范”,嵩县法院法官程长亮摘得“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及“公正嵩县模范人物”两项桂冠。
程长亮现任嵩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在法院工作近30年,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始终保持满腔热情,一身正气,刚正不阿,难案率先办,重担带头挑,先后办理各类案件近3000件,连续5年被评为单位办案状元。在全县道德模范表彰中,县委用“执法为民、固守清廉的基层好法官”的评语评价程长亮。
程长亮在嵩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中,荣获两项荣誉称号,不仅是近年来嵩县法院坚持德育立院取得的新成效,也为全院干警文明司法树立了一面旗帜。
今年,嵩县法院提出了“当好法官必先立德”的德育立院理念,再次吹响了续创省级文明单位的号角,拉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大幕。围绕审判职能发挥,结合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嵩县法院再次把德育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广泛拓展载体,不断丰富内容,打造德育建设高地,争做文明司法行者。
第一,以先进典型带动,夯实道德建设交流载体。采取道德模范亲述、干警上台互讲等形式,挖掘干警身边的道德模范,以干警的先进事迹鼓舞人,以榜样的力量激励人,使每位干警都能成为道德的传播者、践行者和受益者,在全院营造出“积小德为大德,积小善为大善”的良好氛围。
第二,加强文化长廊建设,夯实道德建设物质载体。利用办公楼楼道,建设道德文化长廊。设置廉政文化、道德文化、历史文化等多个板块,建设法理文化展示厅,使干警置身于道德文化之中,通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地得到精神塑造和灵魂熏陶。
第三,组建志愿服务队,夯实道德建设活动载体。组建“爱心天平”青年法官志愿服务队,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帮扶困难群众,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第四,开展读书活动,夯实道德建设学习载体。完善干警阅览室,组织开展干警读书月活动,倡导干警日看一文、周议一题、月读一书、季开一坛,通过读书活动,开拓干警视野。
第五,丰富文体活动,夯实道德建设兴趣载体。组织开展体育、书法、摄影、演讲比赛及文艺沙龙等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陶冶干警情操,培养法官健康高雅的生活品位。
第六,开展文明帮扶,提升法院社会形象。发挥文明单位创建优势,制订一系列帮扶计划,完善帮扶设施,通过党组成员下乡慰问、到结对帮扶村——大坪乡范庄岭村驻村帮扶、和木植街乡党委联合在寨沟村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等,真心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
通过加强德育建设,嵩县法院以道德模范引领,辐射带动全院干警,在全院营造爱岗敬业、廉洁司法、文明办案、为民助民的浓厚氛围。通过便捷高效的司法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推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黄洁 赵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