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安佳 王睛)6月23日至27日,是全国第16个“举报宣传周”。昨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靠群众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情况,并鼓励群众对职务犯罪进行举报。
今年“举报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78件44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13件319人,渎职侵权犯罪65件125人。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642件,受理署名举报线索255件,其中核实确认实名的121件全部答复。
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组织开展查办房地产税收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惩治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加大对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
群众可通过市人民检察院政务网站、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网站、12309举报电话、信件(收件人: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等渠道进行举报,检察机关将对核实确认的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件件答复,并保护举报人隐私。
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应当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1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20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但没有追回赃款的案件,可以酌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下的奖励。对举报渎职侵权案件有功的举报人员,参照上述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