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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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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6 月 26 日 星期    【打印】  
擦亮服务窗口 畅通沟通渠道
偃师市法院践行群众路线落实司法为民
    “大娘,您好,请坐。这里是偃师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您有什么事,尽管给我们讲,我们尽力帮您解决。”听到这温馨的话语,年近七旬的老大娘眼涌热泪,紧拉着法官的手久久不放。这动人一幕,是偃师市法院近年转变司法作风、加强立案“文明窗口”建设、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的一个缩影。

    2013年以来,偃师市法院将立案“文明窗口”建设作为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重要举措,以“为民、亲民、便民、利民”为主线,不断改善立案环境、畅通沟通渠道、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树立公正、高效、便捷、文明的司法形象和心系百姓、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该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在2013年度洛阳市法院系统绩效考核中,该院综合排名第一。

    建设立案“文明窗口”

    多措并举便民利民

    转变司法作风,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应从哪里入手?偃师市法院对群众的批评意见进行梳理分析,认为公正首先要公开,改进审判作风要从立案“文明窗口”开始。

    2011年以来,该院从抓“窗口”形象建设入手,实现立案窗口从无到有。特别是2013年,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该院仍挤出20万元资金改造建成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从条件简陋到硬件完善的飞跃。改建后的诉讼服务中心,形成了立案、导诉、调解、办公和信访五个工作区,建成集诉讼导引、立案审查、查询咨询、诉前调解、救助服务、材料收转、信访接待、判后答疑于一体的综合性对外服务窗口。

    诉讼服务中心设有导诉台及“机关干警在岗动态”专栏,该专栏对当日干警“出差、开庭、请假”等动态随移动箭头卡片置于相应栏中,使来院群众一目了然,避免了“久等、白等”现象。

    同时,该院多措并举,完善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安装案件信息自助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公开摆放起诉状、申请书等各种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公示有关诉讼流程示意图、案件指南,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大厅醒目位置安装电子显示屏,公开诉讼费收费标准、诉讼须知、诉讼风险等法律常识,公开监督电话、便民服务热线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强化窗口服务功能

    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

    该院落实制度,强化窗口司法服务功能。落实诉讼引导、诉前调解、诉调对接、一次性告知、司法救助、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岗位责任、判后答疑等各种规章制度,优化窗口服务,落实窗口责任;实行导诉、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各项服务内容分解到人,保障窗口高效畅通,运转有序;注重内练素质、外树形象,改进窗口司法服务作风。充实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把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法官选拔到立案窗口;进一步规范立案流程,规范行为作风,规范接待秩序。严格做到态度热情、服务周到、作风文明、办案公正、办事快捷。

    整个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保证90%以上的案件能当场立案。一个案件立案手续办理不超过20分钟;财产证据保全一般在两三个工作日办结。对离婚、抚养、赡养、借贷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当事人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案件,可由当事人直接口述,接待人员录入电脑,制作书面诉状后由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予以立案,从而使来诉者有一种宾至如归的亲切感。对纠纷当事人,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即时开展诉前调解,经法院调解,不少“剑拔弩张”的当事人都“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2013年以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共审查立案2150余件,速裁调解110余件,查询咨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00余件次,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当事人反映,现在来立案,进门有人接引了,看墙上公示板找人对上号了,有问必答心中有底了,遇到难题敲门能找到庭长了,再也不打糊涂官司、麻烦官司、闹心官司了。

    (王双喜 李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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