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自豪)昨日召开的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透露,《洛阳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试行)》已印发执行,目前正在开展第三方抽样调查工作,相关指数数据将于7月底发布。
在反复调查研究并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制定了《洛阳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试行)》,拟从政府、企业、劳动者三个角度入手,根据就业、劳动保障、劳动纠纷、劳动安全等各个指标的不同权重,进行调查、分析,以统计数据的形式对19个县(市)区、17个产业集聚区、33个市直企业和部分行业劳动关系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每年2月发布上一年综合指数(综合职能部门工作情况、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劳动者满意度情况,按5∶3∶2测算得出和谐指数);企业指数(综合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和劳动者满意度情况,按6∶4测算得出的和谐指数)每年2月、7月各发布一次。今年7月底,我市将首次发布企业指数。
市委副书记鲍常勇在讲话时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工作为抓手,以正在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共同做好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工作,促进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要加强宣传、搞好发布,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浓厚氛围。
市总工会主席原文涛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