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7月4日新媒体专电 (记者 陈灏)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4日发布消息,经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张泽忠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查,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张泽忠在担任青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工作安排、项目审批、工程承揽、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者伙同其胞妹张爱霞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约1700万元。
聊城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泽忠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一审宣判后,张泽忠当庭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