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文明古都、牡丹花城的美好形象,是每位市民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在此,我们向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及社会各界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旅游从业者要以身作则,积极教育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各旅行社和所有领队、导游,要率先践行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行为指南》等相关条例,用自身的文明言行带动游客;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做好说明、提醒和引导工作,及时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二、广大市民要克己守礼,文明旅游。出游在外,每位公民的一言一行都关系到洛阳的城市形象。每位市民都应从自身做起,守公德,讲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守秩序、讲卫生、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习俗。叫响“洛阳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全民齐参与,护好咱的家”口号,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以文明的言行举止为古都加分,为洛阳添彩。
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建文明、共树新风。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不是靠一个人就能建立起来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立起来的,需要社会各方面一起努力,共同经营。要褒扬先进典型,批评不文明行为。社会各界要对有损洛阳城市形象、违背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说“不”,用公众监督的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
行业讲大局,单位讲责任;人人树形象,处处讲文明。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提升旅游文明素质,展示洛阳文明风采。
洛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