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等三个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4〕47号)要求,2014年6月,市城市监察管理局组织对7个城市区及部分委局和单位城市管理,以及城市区道路机械化作业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评比成绩附后。依据《通知》规定,报请市政府批准,对相关城市区和部分委局、单位实施如下奖惩:
一、城市区考核
(一)对月度考核第一名的龙门园区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对月度考核末位的老城区给予5万元处罚,由市财政直接划拨。
二、部分委局和单位考核
(一)对月度考核重点部门组第一名的市城市监管局、一般部门组第一名的市规划局及直属单位第一名的洛阳供电公司通报表扬。
(二)对月度考核重点部门组末位的市公安局、一般部门组末位的市水务局及直属单位末位的中国移动洛阳分公司通报批评。
三、道路机械化作业考核
(一)对月度考核第一名的西工区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对月度考核末位的经济开发区给予5万元处罚,由市财政直接划拨。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