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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 蒋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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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16日全文向社会公布。两个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国范围公车改革的大幕正式开启。
此次面向全国的公车改革,“取消、补贴、拍卖”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词汇。
关键词 取消
对于公车使用,曾有人调侃道:1/3时间公用,1/3时间领导私用,1/3时间司机和他人私用。
“一些公车司机和乘车者高高在上,感觉良好,不时违反交通规则,有的还能免除高速公路、停车等收费,耀武扬威,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怨言日重,不时以‘吃了一头牛,坐了一栋楼’来加以讽刺。”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
“取消”正是这次公车改革的核心。指导意见提出,取消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有人提出,取消公车会降低公务活动效率。周天勇指出,这种担心毫无必要,如今驾车技术已经普及化,党政干部完全可以自己驾车。
而在公车改革专家、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看来,车改就是要改变“官”念。他说,如果一名干部遵循“3510”准则,也就是3公里内走路,5公里内骑车,10公里内乘地铁或公交车,不仅车补能有盈余,身体还得到了锻炼。
关键词 补贴
取消公车后,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国家机关改革方案中明确了补贴标准,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这一标准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等因素,仅是为了满足保障基本公务出行需求,并非职工福利。
那么,发放补贴是不是比养车省钱呢?据统计,中央本级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为71.54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53亿元,占总数的近六成。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车改后首先减少的是车辆购置、运营方面的经费开支,包括与公车相关的司勤人员薪酬开支,同时将减少今后陆续达到更新年限的公车更新成本。此外,还能减少因油价上涨、停车费增加、司勤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提出了补贴标准的上限,即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
此前,一些地方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发放较高的车补,如杭州市每月最高达3100元,广州市天河区最高为2800元,均高于指导意见规定的上限。按照新规定,这些地方的车补将会减少,而改革后政策能否真正落地,人们将拭目以待。
关键词 拍卖
近年,先行改革的地方在公车拍卖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暗箱操作上。有的单位内部人员在拍卖时提前打招呼,甚至通过幕后操作使公车以极低的价格落入有关系的人手中,或让公车变为曾经的使用人或司机所有。拍卖过程中的甩卖和贱卖,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公车拍卖的公平公开是决定改革成败的重要一环。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专家提出,实际操作中还要细化封存停驶、鉴定评估、集中处置等步骤,由鉴定评估机构评估基准价后,车辆实际成交价格不低于基准价。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车拍卖除了要有细化的流程、精密的安排,最重要的是:公开拍卖结果及拍卖所得的流向要让公众看得清楚,看得明白。”
指导意见还提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提供有偿出行服务。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方流芳指出,实施拍卖的公车大多为中、高档车,车况良好,大量二手车在短期内进入市场,会给租车、出租车行业和个人购车带来机遇。
他同时认为,为确保公务出行便捷,不因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而有所滞碍,可借拍卖公车之际发展租车、代驾业务,以备不时之需。
短 评
公车改革在落实中不能走样
中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大幕正式拉开。这项改革涉及面广,利益调整深刻,推进难度和压力巨大,因此要从改革落实的细节和制度设计入手,保障公车改革在落实中不变形不走样。
首先,要防止公车改革“翻烧饼”,杜绝“既拿钱又坐车”现象。为此,新旧制度要做好衔接,建立公开的监督渠道尤为必要。其次,在处置现有公车过程中,防止公车甩卖贱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公车处置要向社会公开拍卖,确保过程公开、透明和有效监督,避免给特权渔利留下空间。再次,实行市场化车改后,避免车贴进了自家腰包,下基层工作频率却大幅降低。对此必须进行周密制度设计,有效保障政府工作效率。最后,要妥善处理公车改革涉及的司勤人员安置问题,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由此可见,判断公车改革的效果,要把握3个评判标准:能否真正杜绝“车轮上的腐败”、能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能否保证政府工作效率不受影响。其更深层的意义,是要真正管住、管好权力,让权力晒在阳光下,让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本版稿件据新华社、新华网)
取消和保留
1.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
2.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3.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哪些人受影响
1.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以下工作人员
2.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采用实物保障的方式;采用实物保障的不再领取补贴
3.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
补贴标准
1.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2.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
3.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
改革时间表
1.中央和国家机关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
2.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3.用2年到3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如何处理被取消公车
1.公开拍卖:对于被取消的车辆,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2.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首批数量:中央和国家机关在2014年年底前要取消、拍卖5000辆公车
相关链接
公车改革的地方样本
沈阳市浑南新区
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
从2011年7月开始,沈阳浑南新区启动公车改革,将原有公车从422台减少到71台,减下来的公车通过社会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理。车改后对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发放少量的交通补贴。
政府公务用车则采取向国资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对剩余的71台公车,浑南新区成立国资企业,由国资企业统一运营,实施GPS全程监控、计时计价收费,为政府提供公务用车服务。国资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实现政府公务用车服务企业化运营、市场化管理。
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使用车辆的部门需购买充值卡,财政将按各部门工作性质统筹划拨充值卡金额。国资公司按照出租车八折收费标准(等时费五折收取),刷卡计费,再按计费金额统一与财政定期结算。自2011年车改以来,该区每年公车费用支出比车改前减少1000万元以上。
杭州市
单轨制、货币化、市场化
杭州市自2009年5月起推行市级机关公车改革,除杭州市级四套班子,公、检、法及3个驻外办事处以外,其他党政机关、参公单位、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均在车改范围之内。
该市也成为全国首个全部实施车改的副省级城市,所有局级(副厅级)领导用车都需要自行解决。第三批车改结束后,杭州市公车数量将从车改前约1200辆缩减到400辆左右,总量减少2/3。
杭州市公车改革基本思路是:单轨制、货币化、市场化。
单轨制就是车改单位的公车一律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上缴市财政。
货币化是指向公务员发放“车贴”,车贴标准分为9个档次,每人每月上限为2600元,下限为300元。车贴全部打入“市民卡”中,只能用于与公务交通有关的支出。
市场化是指成立公车服务中心,将留用车辆进行市场化管理。同时,该市配套出台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规定》,严禁公职人员向社会“借车”或转嫁费用等行为。
昆明市
实行非货币化改革
昆明市的公车改革自2009年12月开始,实行非货币化改革——公务用车专用卡定额包干管理制度。该市试点选择了经济比较发达、公共交通资源比较完善的五华、盘龙、官渡、西山4个主城区。
改革共将221个单位(含9个办事处)5344人列入试点对象。试点单位各类公车920辆全部收缴,其中车况较好的258辆预留为公共交通服务车队用车,66辆按车辆编制和工作要求划拨给执法部门使用,执法部门不再另行购买新的公车;对较为陈旧的134辆进行报废处理,其余462辆向社会公开拍卖。
利用留用的258辆车,该市分别组成了4个区的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承担改革单位必需的公务交通保障服务。该市根据各区近3年的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平均数,测算出定额包干管理经费为每人每月400元,由各区财政核拨至试点单位,不分配到个人。经费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使用,使用情况按季度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