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根据全省部署,7月23日至8月31日,我市将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为:市县两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乡镇(办事处)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负责人;2011年7月1日后离职或退休的以上范围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亲属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
专项治理内容为:一是2012年以来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情况。二是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违规经商办企业是指亲属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提供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亲属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
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对收受的红包礼金、购物卡等有价证券,通过上缴单位或廉政账户等方式进行清退,并在此基础上填写个人承诺书,交所在单位备查;如实自查亲属从业情况,填写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并自行纠正违规行为。各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监督领导干部认真填写,并汇总本单位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统计表。
根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多种途径受理群众举报,同时认真筛选、梳理中央巡视反馈和群众举报中涉及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分别组成核查组和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及上报情况进行抽查。核查重点为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各单位“一把手”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检查重点为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及在检查中发现的与自查自纠情况不一致的线索。
对核查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在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漏报、瞒报等问题较多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