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今年1月至7月,全市平均降雨量为247.06毫米,是多年同期降雨量的67%。特别是5月至7月,全市仅降雨116.5毫米,是往年同期降雨量的43%,加之近期大范围、持续性的高温天气,土壤失墒加快,旱情不断加剧。当前,全市秋作物生产已进入关键时期,持续高温干旱对秋作物生长十分不利,抗旱形势极为严峻。为积极有效应对旱情,全力以赴做好抗旱保秋工作,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抗旱工作。据市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市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未来旱情将进一步发展,部分地区城乡群众饮水困难将进一步加重,也将给秋作物生长带来更加不利的影响。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和夺取秋粮丰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尤其是当地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落实好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把抗旱救灾工作列入首要议事日程,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督导,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各项工作,确保抗旱措施落实到位。
二、以人为本,确保群众生活用水需要。要把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放在抗旱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抗旱服务组织的作用,做好为重旱区缺水群众送水工作,确保旱区群众生活用水需要。加强城乡用水情况的收集、分析,对可能出现供水短缺问题的城镇、农村,要及早落实应对措施,确保在供水困难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同时,要加强抗旱宣传,大力提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好供水资源,维护好用水秩序。
三、统筹安排,科学调度水资源。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保重点、讲效益”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抗旱应急预案,强化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调配,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统筹安排好生活、生产用水,积极有效开展抗旱减灾和抗旱保秋工作。同时,要加强骨干水源工程、水库除险加固、乡镇供水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兴建小型蓄水、引水、提水等应急设施,抓好工程维修加固、清淤扩容工作。要发动群众积极采取提水、引水、拦水和蓄水等各种措施,尽力增加抗旱水源。
四、充分准备,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要高度重视人工增雨作业工作,充分发挥人工增雨在抗御干旱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现有人工增雨作业装备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安排好作业计划,合理布局作业点,抓住有利天气过程,及时组织增雨作业。要切实抓好人工增雨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和作业空域申请制度,确保人工防雹增雨作业效果和作业安全。
五、采取措施,抓好抗旱保秋及田间作物管理。各县(市)区要把抗旱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事关全局的要事、急事来抓,真正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紧抓好。针对严重干旱对秋作物的不利影响,认真做好防范应对措施,深入田间地头,帮助农民解决抗旱用水、用电、用油等实际困难。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做好抗旱保秋技术服务工作。要大力推广先进的节水种植技术,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化学等方法,采取喷施抗旱剂等非工程抗旱措施,切实加强后期田间管理,提高抗旱减灾效益。
六、加大投入,保障抗旱资金需要。各县(市)区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本级财政抗旱资金的投入,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贴,提高农民群众抗旱的积极性。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已拨抗旱资金的预算支出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发改、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要整合涉农资金,突出重点,全力支持抗旱保秋工作。
七、严加防范,预防旱涝急转。各县(市)区在抓紧组织群众开展抗旱工作的同时,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特别要密切关注短时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防汛抗旱两不误。
为切实加强对当前抗旱工作的督导,我市将派出9个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督促检查。督导组组长由相关市直单位副县级干部担任,每组成员2人,从组长单位抽调。督导时间自7月25日起至旱情解除。督导内容包括: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情况、各地行动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工程进展、资金到位、工程质量、发挥效益等情况)、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抗旱惠农资金落实情况、抗旱服务队设备购置情况、秋作物田间管理情况、人畜饮水解困情况等。各督导组要切实加强抗旱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抗旱流于形式、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