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加坡媒体报道了一起涉案金额仅10新元(约合50元人民币)的贪腐案。但透过这样一起微不足道的案件,人们能一窥新加坡反腐机制的细密。
此案中,一名地铁保安看到一名女佣在地铁站内有违规行为,便告知她,此类行为按规定应被处以300新元的罚款,且其个人信息也将被记录。女佣央求说,自己工作不久,囊中仅有10新元。于是那名保安便“授意”女佣将这10新元当作“买咖啡”的钱塞在书下。随后,他放走了女佣,并将其信息从记录中删除。
一个月后,女佣的雇主闻知此事并报警。贪污调查局立即介入。最终,那名保安认罪,被判坐牢一周、罚没贪污所得10新元,其饭碗也随之丢掉。
反腐,在任何国家都非小事。大案要案固然引人注目、社会反响强烈,但对小案细案的查处更能映射出一个国家的反腐机制是否完善与严谨。
新加坡政府在整肃贪腐方面长期坚持不懈:通过修法加重贪腐惩处;将个人收入与生活开支不符作为涉嫌犯罪,由涉案人自证清白;专职反贪机构受总理公署直接领导,且调查权限更加独立……
然而,新加坡的反腐机制并非仅有立法、执法两个层面。
“地铁保安10新元贿赂案”之所以发人深省,在于此案透射出“利益输送不可接受”这一原则。
新加坡人素以办事讲规则闻名,这在外界看来甚至有些呆板,但从深层理念来说,恰恰是一些小事才更能反映常人思维中的那根“弦”松紧与否。
透视新加坡的反贪腐机制,层次还有很多,包括行政乃至商业等领域的法律、规章制度是否留有漏洞,是否会“引诱”掌握资源的人腐败。因此,配合各行政部门检视规章制度漏洞,也是贪污调查局的重要职能。
无论打“老虎”,还是拍“苍蝇”,都可产生反腐肃贪的动能,然而一种长效机制的形成,终究还要根植于对贪腐“零容忍”的社会土壤,依靠态度明确、保障有力的法治。 (摘自《兰州日报》)